2020年5月4日 星期一

停止公開發行案&處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罰鍰案&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二次追加募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9年5月4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9年5月5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
三、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6446)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以下同)10元,總額220,000,000元一案,前因該公司有申報書件應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9年4月15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公司業於109年4月30日提出補正書件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且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6條第1項規定,自109年4月30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曾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01
四、碩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3617,上市公司)申請廢止前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2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40249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4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54,000,000元,暨109年3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34046號函同意延長募集期間至109年6月23日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廢止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楊代理科長哲夫聯絡電話:(02)2774-7232
貳、處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9年5月4日
二、受裁罰對象: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吳○○。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7條第1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查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8月12日、8月14日及11月21日以盤後鉅額交易方式取得興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惟3筆交易請款單或付款單僅有時任董事長吳○○及副董事長之簽核,非由財務單位執行,核已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7條第1項有關公司應依所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11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楊代理科長聯絡電話:(02)2774-7232
參、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二次追加募集「凱基全球息收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凱基10年期以上新興市場BBB美元主權債及類主權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
   凱基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追加募集「凱基全球息收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凱基10年期以上新興市場BBB美元主權債及類主權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自109年5月4日申報生效。該基金第二次追加募集後合計最高發行總面額為新臺幣600億元,保管機構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聯絡電話:02-2774-7253
肆、預告「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6點修正草案(金管證券字第1090361892號)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聯絡電話:02-2774-7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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