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4日 星期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Banks Conducting Financial Products and Services for High-asset Customers"

發布於 2020-02-26
截止於 2020-04-2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09年2月21日
金管銀外字第10902704981號


主  旨:預告訂定「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銀行法第三條第二十二款、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五條之一第四項及第七十二條之一、信託業法第十八條之一第二項、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及第十一款。

三、「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最新訊息)「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7樓

(三) 電話:02-89689817、02-89689806

(四) 傳真:02-89691358

(五) 電子郵件:chlin@banking.gov.tw

主任委員 顧立雄



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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