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 星期二

富貴人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等6家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處案

富貴人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等6家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違反保險法令裁處案
2020-07-2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今日通過對富貴人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等6家保險經紀人公司與保險代理人公司違反法令之處分案,該等公司未依規定完成調整資本額,應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予以處分。
一、受裁罰之對象:富貴人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長春國際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鳳翔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上新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昇億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兆成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67條之2
三、違反事實理由與裁罰結果:
(一) 富貴人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長春國際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及鳳翔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未依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或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16條規定,於108年6月24日前完成調整資本額至新臺幣500萬元,未符前揭規定為強化健全保經代公司經營及風險承擔能力之立法意旨,且該等公司無視法規所給予之5年調整期,對於保經代公會之通知或金管會依行政程序法以書面通知陳述意見,均不予回應,違規情節重大,依法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二) 上新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昇億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及兆成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未依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16條規定,於108年6月24日前完成調整資本額至新臺幣500萬元,違規事證明確,依法核處限期改正。

聯絡單位:保險局綜合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12

2020年7月23日 星期四

金管會對街口託付寶架構之說明

金管會對街口託付寶架構之說明
金融商品交易複雜且多層次,任何以切割方式,讓投資人不清楚或投資人保護有斷點,金管會會從整體觀察交易流程,檢視有無揭露清楚及符合法規保障投資人權益之目的。
金管會表示對科技創新表示歡迎,但金融監理希望金融業者或與金融科技業者合作,要做到負責任創新,金管會說明三點:
(一) 不能保證收益誤導投資人;
(二) 金融機構對合作的對象要作盡職調查及瞭解;
(三) 金融監理為保護投資人是從總體流程、經濟實質作監理。
街口託付寶提供預期收益率1.2%~2.5%吸引民眾投入資金,並提供基金贖回即時付款功能,惟該服務仍存在下列疑慮,包括:投資人是否知悉贖回款項係由街口金科墊款(即投資人向街口金科的借貸款項)、街口金科是否有足夠資金能因應大量贖回,以及當基金淨值低於新臺幣6元時,其得公告並通知使用者終止託付寶服務等;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會在街口金科,街口金科如何做到投資人資料的保護。該金融商品的提供者,有責任亦有義務向主管機關及投資人充分說明。
基金投資人投資要有風險意識,街口託付寶服務內容對透過電子支付平台投資基金僅強調預期收益率,有誤導消費者之虞,金管會希望提供基金商品之機構持續提醒投資人的風險意識,以健全基金市場之發展。
金管會表示,金融監理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會從實質上管理及保護,金融服務業對於合作對象亦應建立問責機制,進行負

2020年7月9日 星期四

檢查局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徵才公告

檢查局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人員區分:約聘人員

職稱: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23-新北市板橋區

有效期間:自109年7月9日?109年7月14日

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金融、會計、保險或商學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Microsoft Word、Microsoft Excel)、電腦中文及英文輸入等操作能力。

(四)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者。

(五)具政府公部門工作經驗尤佳。

二、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工作項目:辦理金融檢查相關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6樓。位居三鐵共構之板橋車站16樓,交通便利。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請同時完成線上報名及紙本寄送):

(一) 線上報名:

請檢具履歷表(履歷表格式請自本局網站「便民服務」點選「就業資訊」下載表格」)、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證照等影本各1份及中文自傳(約5百字)(以上均掃描為PDF檔案),於109年7月14日下午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NDc1

(二) 紙本報名:

1.請檢具履歷表(履歷表格式請自本局網站「便民服務」點選「就業資訊」下載表格」)、大學以上學(經)歷證件、(如係國外學歷證件,應檢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影本)、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相關證照等相關資料 (以A4影印)等影本各1份,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於109年7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將資料逕寄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5樓人事室收。

2.代理本局職員留職停薪期間業務,月酬標準以聘用6等280薪點支薪(約折合新臺幣34,916元),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110年7月15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

3.經審查資格後,合則約談,錄用與否恕不退件,不合格或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020年7月2日 星期四

金管會檢查局書記1名徵才公告

檢查局書記1名徵才公告
 

職  系:

綜合行政

職  稱:

書記

官等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名  額:

1(預估缺)

性  別:

不限

工 作 地:

上網期間:

新北市板橋區

10972日至10978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1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者。

二、具服務熱忱、團隊精神及不斷自我學習能力且溝通能力良好。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工作項目:

一般文書業務或其他綜合行政業務 (需配合輪調工作)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714(板橋車站大樓14樓,位處板橋捷運站口,交通便捷)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本局採線上報名方式,惠請台端務必依下列說明完成報名)

()金管會線上報名系統: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上傳照片)、最高考試及格證書、英文檢定證書(如無則免)、大學以上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派令及最1次銓審函(以上均掃描為PDF檔案),於10978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NDY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置之「事求人」網頁:請於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進行線上應徵職缺填報事宜,並將所需附件依序排列掃描為1PDF檔案;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資格不符合或資料不齊全者,則不予通知及退件。

()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局秘書室曾科長,聯絡電話:02-86980899分機0368資格條件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方專員02-86980899分機0596

二、本次職缺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2名,期間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